该省明确!货车报废给补贴!

汽车   2024-09-20 18:50   北京  


近日,据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局消息,《黑龙江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已发布。



一、补贴范围和实施期限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仅报废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报废时间距强制报废期提前1年(含1年)以上,强制报废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实际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报废+更新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本细则第四条中报废货车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仅更新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标准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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