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通过各地检察官视频讲述办案故事等形式,生动展现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和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不懈努力。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四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十六期,讲述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因相邻地界钉桩争议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办案检察官: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刘薇
讲述人: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凌晨
(横屏观看效果更佳)
故事简介
在黄山市某个偏僻的乡村,志刚(化名)和妻子与表妹春兰(化名)因相邻地界钉桩争议而前往查看,志刚和春兰发生争吵、打架,致春兰身体胸部肋骨损伤,春兰当即报警。派出所接警后立案,因春兰被鉴定为轻伤一级而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后移送审查起诉。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区人民检察院对志刚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并向相关人员告知救济权利。春兰不服该不起诉决定,向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带头包案,亲历性调查核实,专业性补充鉴定,查清事实,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最终志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历经“存疑不诉”“申诉纠正”“有罪实刑”“有罪缓刑”,案件事实查清了,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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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检察
编辑:姚 敏
初审:汪文华
终审:黄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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