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要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优化准入类资质审批服务,实现公路养护、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质量检测、交通运输工程“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等资质改革高效平稳落地,推动公路建管养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审批工作机制。厅设立行政审批处,集中行使厅本级审批权。制定《派驻自治区政务大厅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将70%厅本级审批事项决定权授予首席代表行使。开展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内部运行机制建设指南》,按事项明确厅处室、厅属辅助单位、大厅窗口工作分工和事项办理流程,系统性、规范性、协同性显著增强。
二是提升资质审批效能。制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建成养护资质、交通运输工程“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许可平台,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办理流程,累计许可32家企业、91项养护资质,2家公路工程监理资质、8家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及许可时间平均压减50%以上,其中,首批4家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含专家评审)仅用20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提前60个工作日。开展资质许可事前服务与事后回访,及时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延期公告,为5家企业换发新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保障政策衔接期企业正常经营。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开展资质条件保持动态核查,向兄弟省厅发出协查函12份,向13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注销89家到期未申请延续或整改不合格企业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全面完成新老养护资质顺利过渡。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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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符城玮 初审:徐 晴 终审:曾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