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黄晓明被曝和叶珂分手并被索要2.7亿元分手费一事冲上热搜。11月8日,记者注意到,最早爆料此事、称黄晓明遭遇“杀猪盘”并被索要2.7亿分手费的博主已经删除相关微博。此外,曾在朋友圈爆料相关内容的一名网友更新朋友圈称,自己此前所说只是道听途说,发布的是不实信息,自己已经接到律师函。截至目前,黄晓明及叶珂均未对此事有公开回应。
记者查询@黄晓明 微博发现,他在9月19日发布的与叶珂官宣文案并未删除。不少网友纷纷来官宣微博下打卡,“来看看删了没”“这条还在”“来看看什么时候删”。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造谣属实,这种造谣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责任,其次侵犯了明星及其女友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造谣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网友的造谣行为影响范围太大,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诽谤罪。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情侣之间分手索要分手费都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双方在恋爱关系结束后基于自愿协商确定一方给予对方适当补偿的分手费是合理的。如果通过胁迫、恐吓方式索要分手费的,有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是违法行为。坦率又宁静丶鱼丸d:网友是懂造谣的,我缺钱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写个黄晓明欠我2.7亿。涩谷辣妹:就是造谣的,这种造谣告黑一告一个准,抓住之后绝对不能放过。媒体评叶珂索要天价分手费
极目新闻对此发布评论《叶珂索要2.7亿元分手费?娱乐圈不容虚假爆料!》其中提到,网络爆料遵守法律法规是底线。如果引起严重的负面后果,不仅是接律师函的问题,甚至有可能会被刑事追责。需要强调的是,一则谣言会引起自媒体的跟风炒作,最后闹得不可收场。始作俑者要付出的代价,有可能会超出其想象。围观群众,应该理性吃瓜,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另一方面,虚假不实爆料的确成为网络空间的一大公害,在娱乐圈尤甚。早在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就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要看到,娱乐圈的虚假爆料成因还比较复杂。一是,不排除一些明星“怕被网络遗忘”,通过炒作八卦绯闻等方式来吸引流量;二是,因为饭圈乱象,粉丝间的恶意拉踩引战,你来我往,也会导致虚假爆料层出不穷;三是,一些自媒体嗅到流量的味道,不怕事大,通过恶意造谣获取关注等。对娱乐圈虚假不实爆料的治理,不能依赖“律师函”,应该要多管齐下。首先,平台要肩负起责任来,对未经证实的爆料内容,有核实的义务,不能任其泛滥成灾,不能渲染炒作,不能通过算法来推流;其次,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典型案例,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以儆效尤。监制丨孟妍
审核丨李霞
编辑丨马宁宁
来源丨新闻晨报综合潇湘晨报、极目新闻、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