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
实习“扬帆计划”补贴专项
岗位开始征集
为吸引和促进大学生到鄂尔多斯市开展实习活动,团市委决定开展2024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双一流”高校专项、区内合作高校专项活动。现面向鄂尔多斯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市直国有企业广泛征集实习岗位。
01
岗位征集对象
鄂尔多斯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市直国有企业
02
实习对象
1.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2.区内合作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注意:实习人员名单须各高校团委统一推荐。)
03
实习时间
2024年11月起,具体时间需实习单位与学生对接确定。原则上实习时间不少于30天。
04
实习补贴
“双一流”高校、区内合作高校专项实习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周计发),最长补贴3个月。(注意:非“双一流”高校、区内合作高校推荐学生,无法领取实习补贴。)
05
实习单位相关要求
1.各实习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愿提供实习岗位,将《鄂尔多斯市“扬帆计划”岗位征集表》(附件1)报送至团市委邮箱。
2.实习单位需注册“内蒙古青年就业网络服务平台”,上传实习岗位信息,与学生双向选择,具体操作手册详扫二维码。(注意:系统录入的岗位信息务必与上述附件1《岗位征集表》一致,否则后台不予通过。)
3.实习单位须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附件2)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实习学生熟悉岗位职责,尽快转变角色,并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做好服务管理。
5.实习期满,由实习单位出具《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实习实践鉴定表》(附件3),并填写《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补贴申领表》(附件4)报送至团市委邮箱。
6.团市委将对各实习单位的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初审,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向各实习单位拨付实习补贴。
0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7-8589089
15947474545
电子邮箱:tw8589089@126.com
实习单位岗位录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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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春鄂尔多斯
责任编辑:张洛綝
校审:彭然 于思文
终审: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