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12时,成都市正式实行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新政,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本市购买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
新政开始实施当天下午,家住彭州市南部新城某小区的刘先生在第一时间得知新政出台后,带上备齐的资料来到彭州公安办证大厅办理了落户,成为彭州市享受购房落户新政的“第一人”。
据了解,刘先生于2017年在彭州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按之前的政策,刘先生不论从学历、社保、还是就业、居住等方面均不符合落户政策。这次成都购房落户新政的实施,让他顺利落户彭州。
此次户籍新政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人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新政有效期3年。
来源:治安管理大队
签发:李 果
核稿:李海涛
编辑:张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