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关于选聘市委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事   2024-11-07 16:44   甘肃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关于选聘市委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市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共天水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第一届市委法律顾问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

拟选聘市委法律顾问7名,其中:法学专家、学者2名,专职执业律师5名。身份可为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

二、选聘范围

为确保市委法律顾问高效、便捷的开展工作,本次选聘面向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市内律师事务所。

三、选聘条件

市委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受聘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七)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四、工作职责

市委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不超过3年,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向市委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研究立法规划、重要法规草案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根据需要参与市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市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

(四)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涉法问题、涉及我市的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市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

(七)办理市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程序

1.请有意向的个人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中共天水市委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tszcfgk@163.com邮箱。

2.市委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初选、审核、遴选、报批等程序组织选聘。(联系电话:0938—8271342)

附件:
1.《中共天水市委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适用专家、学者)
2.《中共天水市委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适用专职执业律师)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一)《中共天水市委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适用专家、学者).doc
(附件二)《中共天水市委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适用专职执业律师).doc



来源 |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审核 | 张继明

责编 | 辛智翔

编辑 | 许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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