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单位、市律协、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使更多法律服务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同时鼓励和规范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招募第五届法律援助志愿者。
一、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择优选择的原则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招募对象
(一)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内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
(四)具有外语、手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盲文等专业技能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则上执业经历二年以上。但考虑到新执业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从业一年以上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经考核、审查合格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招募;
(五)执业期间无投诉记录,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六)报名外语、心理疏导、翻译服务、高等院校的专业人员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
四、服务范围
此次招募的法律志愿者,由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其个人专业特长,安排提供下列服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服务;
(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授课;
(三)提供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四)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五)提供法律帮助服务;
(六)提供法律援助值班服务;
(七)为受援人提供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
(八)为有需要的残疾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无障碍服务;
(九)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
五、报名方式、时间、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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