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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
时间:11月18日(星期一) 16:30
地点:职业发展中心昆山国际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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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养办法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二、培养路径
1.引进。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方式聘用到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
2.挂职。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1—3年(含试用期)。挂职岗位一般本科挂任乡镇党政办副主任,硕士研究生挂任副乡镇长、县(市)部门副职或地直部门内设机构副职,博士研究生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地直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根据实际情况和毕业生专业特长,挂职期内可对挂职干部挂职岗位进行调整。
3.提任。挂职期满经考核优秀且达到提拔任用条件,可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
三、政策待遇
入职后,按照《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所确定的购房补贴、周转住房、生活补助、职称、探亲等政策待遇执行。
四、发展方向
将引进人员纳入地县党政人才储备库,作为地直部门、县(市)及部门、乡镇党政领导人选重点培养对象,由地直部门、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及县(市)组织部部长直接联系、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且达到提拔任用条件的,及时提拔重用;表现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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