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权色交易 : 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被“双开”

学术   2024-10-22 11:3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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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朋,男,汉族,1972年7月生,辽宁凤城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2003年12-2005年0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5年02-2007年10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7年10-2009年1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9年12-2011年12月任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南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1年12-2014年01月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4年01-2015年12月任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5年12月任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6年01月-2018年04月任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8年04月-2023年01月任顺义区委书记。
2023年01月-2023年03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顺义区委书记。
2023年03月-2024年05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源 | 央视新闻

图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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