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下面这一幕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再次明确一点
车辆的天窗是用于透光透气
不是用来“观景”“兜风”的!
2024年11月16日,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号牌为贵H****4号的小型轿车在辖区宁波路有两名小朋友将身体探出天窗外。
滚滚车流中
俩孩子就这样把脑袋和身体
露在天窗外,险象迭生
接到举报后
凯里交警立即进行核查
经核查,网友举报情况属实。随后民警联系涉事车主姚某,并告知其情况,约其前往交警队配合调查处理。
11月18日,姚某到交警队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车主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姚某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孩子年幼贪玩可以理解
但家长置之不理放任不管
不仅失责
更是把孩子推向危险!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汽车的窗户不是孩子玩耍的地方,车辆静止时,天窗可能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孩子的头颈;而当车子在行驶时,一个紧急刹车或者限高横杠可能会对孩子造成无法预估的创伤。
如果遇到紧急刹车,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也极易受伤。
天窗可能会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头颈。
贵州交警提醒
孩子的安全意识不足
对危险的认知不够
作为家长更应以身作则
加强监管,看好孩子
避免意外发生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