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

政务   2025-01-21 17:03   内蒙古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内蒙古非遗系统性保护,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第八批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逐级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及厅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级第八批非遗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25年1月20日至2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方式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编:010020
  联系人:解卓霖,0471—69621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级第八批非遗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月2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审核:刘 佳 
编辑:冯伟达 校对:郭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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