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许昌不少“老小区”
发生了“新变化”:
魏都区滨河花园小区
已加装2部电梯,
东城区祥瑞小区
今年,我市中心城区已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8部的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24部,这让许多解决了“上下”难题的居民很满意。同时,还有4部电梯正在加装中。
小电梯,大民生。
随着老旧小区陆续步入改造进程,
很多小区居民强烈呼吁加装电梯,
提高居住舒适度。
那么,“老楼装新梯”
根据我市出台的《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方便生活、合理和谐、统筹兼顾、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有序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全面负责所属辖区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工作。
该《实施办法》明确,电梯加装前应当充分征求本单元业主的意见,应当经本单元住宅专有部分占住宅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住宅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住宅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住宅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资金筹集
《实施办法》明确,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加装电梯建设安装费用及其使用、运行、维护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约定承担,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担。自筹资金的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资金筹集协议;
可以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申请使用公积金;
已经缴纳维修资金的,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使用业主分账户中的维修资金,使用后的分户账面余额不能低于应当归集额度的30%;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实施办法》明确:
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两调”即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调解。
“一诉”即如利害关系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实施办法》还明确,在加装电梯的流程方面,加装电梯申请人要按照房屋安全检测、制定加装设计方案、方案公示、签定协议、施工图审查、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相关程序进行加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