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南谯区城管执法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琅琊山风景区管委会相关业务部门,市环卫处,局相关科室,局监督指挥中心,局属各工作组:
为保障滁州市“两节”(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现制定《2025年两节、两会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两节、两会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滁州市“两节”(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现制定2025年两节、两会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一)加大清扫保洁。各属地结合实际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大扫除活动,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加强清扫保洁质量。加大对车站景区、广场公园和商业街区等节日期间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的保洁力度,适当延长作业时间;对城区主次干道在不结冰(室外温度0℃以上)的情况下适当进行冲洗降尘;加大对雪后道路清扫除雪,及时清理绿化带碎叶残枝,保持绿化带内干净整洁无漂浮物。
(二)加强垃圾清运。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做到及时、快速、密闭,无二次污染,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出现垃圾积存、乱堆乱放等现象。
(三)维护环卫设施。加强节日期间环卫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持清洁卫生,对破损及有污迹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和清洗。垃圾应及时清掏、清运,垃圾收集设施按照标准定时消杀,确保无垃圾积存、污水异味等现象。对公交站台、箱体标牌等城市公共部件加强日常保洁。
(四)严格公厕管理。做好公厕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公厕内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施齐全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消杀记录健全。对于出现故障的公厕要及时维修。
二、强化市容秩序管理
(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对街道、广场、公园以及社区等公共场所加强管理。取缔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加大对庙会区域私划摊位、乱涂乱喷现象的查处。加强节日期间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管理。清理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停车及违规发放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
(二)加强渣土运输监管。所有渣土运输工地必须硬化出入口道路、配备冲洗设施、安排人员定岗值守,严禁密闭不严、车身挂泥、未冲洗的渣土车出门,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施工方及时责令停运整改,严格控制渣土运输扬尘。
(三)规范公益商业活动。对节日期间利用公共场所进行庆典宣传及政策法规宣传和商业促销宣传活动的,要依法审批、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禁止未经许可开展促销宣传活动,禁止随意改变许可场地和时间,擅自变更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规模等行为。
(四)提前筹划便民摊点。为规范春节期间商贸经营秩序,方便广大市民生活需求,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合理设置春节便民临时摊点。摊点设置要不影响市民交通出行不扰乱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要加强摊点集中管理,做到“四指定”:指定区域、指定户数、指定内容、指定时间。禁放区内一律严禁违规售卖烟花爆竹及相关产品。摊点经营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各单位春节临时摊点计划表于1月9日前报市局。邮箱cgxfk@126.com,电话2199926。
(五)加强招牌广告管理。各单位加强辖区户外招牌广告管理,尤其要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及时查处,新竣工建筑物投入使用要一次性整体设计,确保建筑物招牌整体协调美观。加强对到期、老旧道旗的清理整顿。
(六)加强违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和联防,早发现早制止,防止节日期间的空隙偷建、抢建。
(七)严格落实“烟花禁放”规定。要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门前五包”监管内容,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放规定;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单位或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未及时清除废弃物的,予以处罚。加大监管力度,全市建成区(含周边)、公路干道沿线等区域禁止出现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八)加强餐饮油烟管理。加大对各类餐饮经营户的巡查检查,督促做好油烟净化设施运维,确保正常规范使用。对于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法处罚,处罚情况及时报送市局。
(九)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准备。要提前筹划预案,防范大雪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相关部门要备足融雪剂和除雪设备,要严格值班执勤,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十)做好节日文化活动市容保障。积极配合全市春节各项文化活动开展,同步做好活动时段、活动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措施到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反应快速,确保市容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
(二)严肃纪律,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办理各类投诉。
(三)强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在执法管理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对各类违规行为要坚持以宣传教育劝导为先,妥善化解矛盾为主。
(四)加强督查,做好交办督办。市局将组织力量开展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分派存在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对于不认真执行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
完
转载来源:美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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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谯 / 整理:南谯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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