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公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建议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市(州)文旅部门和省直相关单位推荐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小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提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议名单共286项,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自2024年11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截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通过邮件、信函、传真等,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异议书要写明项目名称、异议事项、事实理由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受理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文化大厦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411228、8880125
电子邮箱:gsswhtfy@163.com
附件:甘肃省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建议名单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编 审|张继明 责任编辑|辛智翔 编 辑|杨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