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徐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多方回应

文摘   2024-12-26 16:26   甘肃  


12月26日,演员徐娇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我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现在正在等警察。”


几分钟后,徐娇转发此条博文并补充:“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违法,无法进行罚款。”


徐娇还继续在评论区表示:“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或接受他的道歉。”


对此,有网友提出疑问:“他把烟头扔你碗里能不能算寻衅滋事?”“公共场合不是禁止吸烟吗?”

目前,徐娇的该条博文已不可见。

26日下午,九派新闻联系到该餐厅,工作人员称,徐娇仍在店里处理这件事,但未正面回复店内是否禁烟的问题。


徐娇,1997年8月5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毕业于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2006年,徐娇反串科幻喜剧片《长江7号》中的周小狄,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

长沙12345回应

26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接线人员称,目前长沙市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若此类场所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长沙室内抽烟违法吗?

据长沙新闻广播,2019年5月1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中,提到有关“禁止吸烟”的规定:

(1)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

(2)公共交通工具内: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


来源丨九派新闻、长沙新闻广播(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窦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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