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200名(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注意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选调生录用后,一律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3年,其中到村任职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时,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2025年选拔的选调生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试占70%、考察占30%),根据考核结果选拔150名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450名选调生到市州直机关工作。同时,县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基层工作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遴选。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转正定级后,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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