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联动,以精准监督助推环境优化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政治监督必须拓展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式,推动形成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
综合分析研判。昌都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专项调研组,采取走访调研、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案例分析等方式,围绕营商环境政策、政务服务水平、行政审批流程等方面,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调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找准“病灶”、分析病因。明确目标重点。深入研判阻挠施工、垄断市场、围标串标、随意涨价等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制定2024年度政治监督共性清单,明确5个方面21类158项监督内容,推动监督有方向、有目标,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落地。统筹监督力量。统筹“室组”联动,协调“两办”督查力量,紧盯市委“环境整治年”部署,从政务环境、建设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把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作为重点,形成上下“一张网”的监督格局。
坚持严管严治,以标本兼治促进常态长效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监督,必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提高履职水平和涉企服务能力。
加强重点整治。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党员干部与企业交往过程中吃拿卡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严防腐败问题破坏营商环境,开创优化营商环境新局面。规范交往行为。聚焦政商交往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易发点,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指引(试行)》,提出政商交往8个方面正面清单、8种“经报备可以为”的事项、“6个严禁、39个不得”负面清单,明晰“有所为”和“不可为”的界限,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依规依纪依法、坦荡真诚、清廉自守、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方式。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市县巡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针对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工作提示、问题提醒、纪检监察建议等,进一步强化监管。同时,加强与昌都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工作的对接,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现状、动态、制度、措施,突出监督主动性,打通跟进监督的“中梗阻”,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坚持靶向发力,以清廉环境引领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动态过程,必须扎紧监管制度的笼子,倡导清廉政商文化,让干部亲而无忧,在规则下大胆履职、放手干事。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