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明灯”
照亮“未”来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未来
肩负着社会的希望
让法治意识
在每一个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系好青少年的第一颗“法治扣子”
全社会都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点亮思想之灯
播撒法治种子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吗?”讲座伊始,盘龙法院欧阳俊杰法官从人类起源到原始部落的形成谈起,告知同学们法律的起源和社会意义。在欧阳俊杰精彩的讲述中,同学们明白了法律是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重要工具和有力后盾。
点亮平安之灯
创造良好环境
点亮希望之灯
彰显法润未来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欧阳俊杰鼓励同学们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珍惜学习机会,谨慎交友,切莫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尤其当遇到犯罪行为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家校联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整个讲座,欧阳俊杰用他的智慧和热情,为同学们描绘了一幅法治蓝图。他的话语如同一把火炬,点燃了同学们心中的火焰,他们的脸上露出了坚定和勇敢的表情,眼神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和对法治的信仰。
育人以法
润物无声
“少年”一词,承载着美好与希望。在少年逐梦的路上,盘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途径,以法治教育为翼,以法治建设为基,撑起强有力的青春保护伞,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治的温度,浇灌美丽的未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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