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宜春这两地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政务   2025-01-27 11:31   江西  



为保障春节期间交通服务
宜春高安、丰城两地
推出春节便民举措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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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车辆首违不罚

轻微免罚的公告


为保障春节期间交通服务,高安公安交警推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2日期间对未造成拥堵、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的12类道路交通违法情形将不予扣分、罚款。


一、以下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1. 因紧急避让等情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情节轻微的(此项不含越过禁止标线超车、加塞变道等情形);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3.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

4.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驾驶证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且无法出示电子保险凭证的,但经核查确认,车辆保险状态正常的;

6.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行驶证的;

7.驾驶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以下首次违法行为不处罚:

1. 2025年1月26日以来初次来高安的外地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2. 2025年1月26日以来初次来高安的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的;

3.不按规定停车(仅限非严管路段且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5.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6日




关于春节前后车辆轻微违停
不予处罚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春节前后人员车辆出行大幅增加的压力,缓解停车位资源有限导致的“停车难”问题,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祥和的春节假期,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依法履职的同时,进一步体现执法温度,决定在2025年1月26日至2月7日期间对机动车违停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1.在保障城区主干道有序、畅通的前提下,对机动车辆轻微违法停车行为,原则上采取口头告知、教育劝离等方式予以劝导纠正,不予处罚。

2.对占用消防通道等重点民生区域,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或经交警教育劝离仍不纠正其违停行为等情形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车辆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同向、入位”停放,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丰城交警将坚守道路交通安保一线,守护您和家人的出行平安。衷心恭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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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
源:畅行高安、丰城发布)

编辑:欧阳娇兰;校对:刘敏;编审:龙姣;监制熊妍华、刘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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