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交通服务
宜春高安、丰城两地
推出春节便民举措
一起来看
▼▼▼
关于春节期间车辆首违不罚
轻微免罚的公告
为保障春节期间交通服务,高安公安交警推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2日期间对未造成拥堵、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的12类道路交通违法情形将不予扣分、罚款。
一、以下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1. 因紧急避让等情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情节轻微的(此项不含越过禁止标线超车、加塞变道等情形);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3.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
4.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驾驶证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且无法出示电子保险凭证的,但经核查确认,车辆保险状态正常的;
6.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行驶证的;
7.驾驶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以下首次违法行为不处罚:
1. 2025年1月26日以来初次来高安的外地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2. 2025年1月26日以来初次来高安的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的;
3.不按规定停车(仅限非严管路段且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5.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2025年1月26日
关于春节前后车辆轻微违停
不予处罚的通告
2025年1月26日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畅行高安、丰城发布)
(编辑:欧阳娇兰;校对:刘敏;编审:龙姣;监制:熊妍华、刘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