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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藏语委办(编译局)开展藏语文社会
用字规范使用责任书签订活动
近日,县藏语委办(编译局)与县城内6家打字复印店(广告公司)签订了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使用责任签订书,有效消除了社会用字混乱现象,提高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签订责任书的同时,工作人员还认真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学习 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及本次责任签订书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商铺门牌等藏语言文字及社会用字不规范、不标准等典型问题进行了逐一讲解。
各打字复印店(广告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规定》及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加深了对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化的认识和了解,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规定》及责任书要求,为有效促进县容县貌改善提升,提升洛隆城市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供稿:县藏语委办(编译局)
编辑:马琴芳
审核:扎西卓玛
终审: 角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