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健康发展,满足不同市民群体的住房需求,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等举措,有效满足了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效应,扩大了制度普惠范围。
提上限,减轻租房经济压力
考虑我市有大量租房群体,通过住房公积金缓解租房压力。中心根据全市租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以及居民收入情况,将租房提取额度从每年14400元提高到每年168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金额最高提高至26400元。对于收入较低、租房支出占比较大的群体,这一举措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实际生活需求,使他们能够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更多资金用于支付房租。
扩范围,发挥家庭互助作用
考虑到部分市民家庭在购房过程中往往需要整合家庭各方资源,中心推出父母子女互助提取的政策,充分发挥家庭内部的互助作用。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更新)电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调频次,满足购房实际需求
考虑到购房自行为发生到交付使用需要一定的时间,中心对购房提取频次进行了调整,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让购房者更灵活地使用公积金来缓解购房资金压力,满足购房到交付期间的资金需求。
9月政策调整后,办理租房及购房提取业务3448笔,提取金额10825.57万元,有效支持职工租购住房的资金压力。下一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及各地经验做法,持续优化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为帮助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