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营造绿色环保、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带头落实《宁都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我们倡议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各类庆祝活动,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员先锋模范良好形象。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三、文明过节,树立新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一项环保行动,更是文明进步的体现。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树立文明过节、环保过节的新风尚,以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等形式代替传统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环保、更低碳的方式贺新年、送祝福,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环保、和谐的节日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绿色的节日!
宁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宁都环保
编辑:彭霭霞
编审:雷旭华
审核:李能玲 曾嵘峰
监制:温新民 廖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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