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电侧成本补偿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承担!
科技
2024-11-25 23:54
北京
广东电网公司数据显示,1—8月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6030.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广东用电量排全国第一,继续领跑全国。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5年规模约为6500亿千瓦时的交易电量交易方式、规则、价格进行明确,包括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通知指出:分布式新能源暂不强制入市鼓励以聚合虚拟电厂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和绿电交易。开展双边报量报价试点。适时开展现货市场双边报量报价试点交易。起步阶段,允许批发用户、具备条件的零售用户(通过具备条件的售电公司参与)自愿选择报量报价参与日前电能量市场出清,其余市场用户维持现行的报量不报价(作为日前电能量市场结算依据)方式不变。实施发电变动成本补偿机制。根据机组实际上网电量(或市场电量)和度电补偿标准,计算燃煤、燃气、风电、光伏和核电等发电企业变动成本补偿金额,度电补偿标准为机组批复上网电价(不含补贴)加超低排放电价后与市场参考价之差,机组批复上网电价按政府最新价格政策文件执行,其中燃气机组按照广东电力市场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有关规定,根据最新天然气采购综合价按月调整变动成本补偿标准,考虑2025年年度交易均价计算气机变动成本补偿标准调整触发气价,具体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另行发布;核电变动成本补偿标准按照核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方式执行。发电侧变动成本补偿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月度实际用电量比例共同承担。按照“固定价格+联动价格+偏差费用”的模式,开展绿电零售合同签订,具体包括:固定价格:上限为 0.05 元/千瓦时,下限为 0 元/千瓦时。联动价格:绿电批发市场绿证(绿色环境价值)月度均价。偏差费用:按照绿证(绿色环境价值)偏差电量与偏差价格计算。上述模式中,固定价格电量与联动价格电量之和不得大于电力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的 1.2 倍。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可在合同中对偏差电量约定考核费用,考核系数上限为 0.2,下限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