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了
《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研发中心。针对外资研发中心落地开办、投资到位、开展研发三个关键环节,《办法》分设立奖励、投资奖励、研发资助,给予外资研发中心“真金白银”资金支持。
设立方面,《办法》创新提出设立奖励,对总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等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有力促进具有核心技术和全球竞争力的企业落地。
投资方面,《办法》创新提出投资奖励,对年外商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技术研发中心,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
研发方面,《办法》优化提升了原国际性研发机构研发资助政策,择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研发资助,切实支持开展研发活动。
《办法》明确,申请奖励和资助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开展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
此外,《办法》还聚焦外资研发中心关注的创新要素保障服务问题,落实财税支持、要素保障、提高研发设备和数据跨境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强化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和便利化措施,既强化政策宣传又强调落地见效,形成综合支持网络,助力营造我市开放创新体系。
一图读懂《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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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成都市将及时组织政策解读宣传,做好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充分用好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切实提高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研发活动、科研物资通关、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便利度,为外资研发中心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同时积极引导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加快释放产业升级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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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投资成都
成都发布编辑丨王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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