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人,欢迎加入中国民兵

政务   2025-01-10 13:52   河北  



平时为民  战时为兵

——卢龙县2025年民兵常识宣传普及



什么是民兵


《国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国防法》第五十三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民兵的任务


《国防法》第二十二条: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


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具备履行民兵职责和义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能力素质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也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但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或特长,且具备良好身体条件和能力素质。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格检查合格、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四)优先编入基干民兵人员。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户籍在本地或工作在本地且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等优先编入。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县人民武装部批准加入民兵组织。



民兵待遇


(一)免费健康体检。新入队民兵及年度参训民兵,按照民兵体检标准免费进行外科、内科、血常规、心电图等类项目的健康检查。

(二)按照《河北省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规定,基干民兵凭有效证件可在河北省范围内,享受免票参观公共文化设施(公立博物馆、公立纪念馆等)、门票减免参观部分景区、办理中国电信民兵专属优惠套餐等各类优惠待遇。

(三)发放训练补助。参加军事训练时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执勤补助。

(四)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和执行重大任务表现突出人员,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补助。

(五)体验和重温军事生活。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集中组织训练,参加共同基础科目、实弹射击和专业训练等,体验和重温军事生活,加强锻炼,强健体魄,在军事训练中体验和重温军旅情怀。



报名方式



报名咨询请联系所在乡镇武装部,如工作所在单位已编有民兵组织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各乡镇武装部联系电话:
卢龙镇武装部:
13273390101(刘干事)
木井镇武装部:
18712737452(张干事)
蛤泊镇武装部:
13785933868(管干事)
刘田各庄镇武装部:
7135028
双望镇武装部:
7135973
印庄镇武装部:
15103340506(李部长)
陈官屯镇武装部:
13313332396(武干事)
燕河营镇武装部:
18733521818(张部长)
18515383386(崔干事)
石门镇武装部:
18733480808(魏干事)
潘庄镇武装部:
17603361618(张部长)
刘家营乡武装部:
13325159118(张干事)
下寨乡武装部:
13780560138(张干事)
卢龙县人武部:
7206838(民兵报名)


望广大公民

踊跃参加民兵组织

成为一名光荣的民兵


监   制:张永辉   王   闯

审   核:奚   颖   张国鹏

编   辑:杨   帆   陈雪妮

校   对:邢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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