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全国各地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安全使用燃气至关重要。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庆佳节来临之际,为有效预防和杜绝燃气事故发生,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安全提示:
一、关于液化气钢瓶
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液化气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8334-2022的规定,每4年检验(由有资质专业机构检验)一次,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钢瓶实行“一瓶一码”,瓶身“二维码”可实现智能化信息管理,检验、充装、运输、配送、安检全环节接受监管;钢瓶检验、报废、保险、更新由燃气企业负责,非当前企业的自有产权气瓶需要进行产权置换(具体办法见企业充装站公告),用户使用钢瓶须实名登记交纳押金每月扣除2元,不用随时可退。
二、关于液化气用具
液化气用具主要包括灶具、连接管线、调压阀,用具质量不合格或安装不到位易发生安全事故,灶具应符合GB 16410-2020国家标准并有CCC认证,主要特征为带熄火保护装置,使用年限为8年;金属软管应符合GB 44017-2024国家标准,主要特征为有金属包覆层,设计使用年限至少为8年;管道自闭装置应符合GB 35844-2018国家标准,主要特征为出口压力不可调节、带有过流切断装置。须同时配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旦液化气泄露达到危险临界点装置就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所述的金属软管、管道自闭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就是我们俗称的“燃气三件套”,它们的使用能够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关于液化气使用
1.不要将钢瓶放在密闭的橱柜中,不要储存在地下室或卧室;
2.不要倒立、火烤、碰撞钢瓶,不要私自拆卸钢瓶角阀;
3.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气用具并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换
4.在用气时应保持通风,使用时不得离人,用完务必关闭阀门
5.不要采用三通将燃气管线与气瓶、燃烧器具连接,管线不得直接穿墙
6.不要自行倾倒处理瓶内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
7.不要在同一空间同时使用含液化气在内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其他燃料。
四、关于液化气配送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黄陂区已经取消自提购气,目前我街浙楚能源公司已全部实行免费配送(除极少数超远距离区域站内有公示),送气人员一律持证上岗、身着工作服亮明身份并配备“小黄车”,配送上门的同时会进行随瓶安检,帮助用户安装,指导用户用气,解答用户疑问,接收用户监督,企业统一监督服务电话:027-61001717。
各位居民朋友,非法经营燃气者无相关证件及专业知识,操作不当易导致巨大安全风险,请大家自觉抵制。
五、关于液化气险情的处置
液化气一旦发生泄漏请千万不要慌张,正确处置如下:
①泄漏未起火,首先直接关闭钢瓶阀门,注意方向不要拧反(实践中很多人慌乱中拧反导致“关不住”),然后开窗通风,不要动火及开关等任何电器或插头,然后到室外拨打送气工或燃气公司电话上门检查;
②泄漏后起火,视情况在自身无火烧风险的情况下用湿毛巾包裹关闭阀门,火自然会熄灭,钢瓶不会回火爆炸,之后同样开窗通风,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和119报警电话;如果阀门关闭无效(例如被火烧损坏),就不要尝试灭火,可迅速将周围燃烧物与钢瓶分离,使钢瓶安静燃烧,再拨打相关单位电话;如果火势太大,钢瓶处于火场中,此情况迅速疏散人群远离,直接报火警。
安全用气人人有责,安全环境共同缔造!衷心希望您认真遵守安全用气事项,共同筑牢李家集用气安全防线!
李家集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