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从容应对
Integrity Exam
考试季即将来临,四六级考试、考研以及期末考都在不远处向大家招手。在这个关键时刻,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必须被强调,特别是涉及到《刑法修正案(九)》和《本科生手册》相关规定的部分。
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品质。在考试中,诚信更是对自己学业的尊重,对知识的敬畏。每一场考试都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机会,是公平竞争的舞台。
从2015年11月1日起,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作弊行为,不仅仅是考试违规行为,而且还是犯罪行为,相关人员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替考人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进行报名、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参考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进行报名、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第四十五条:当场警告给予卷面扣10分
第四十六条:考试违纪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四十七条:考试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取消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四十八条: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取消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四十九条:作弊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取消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我们倡导大家,在即将到来的四六级、考研和期末考中,端正态度,认真复习,以诚信为本,依靠自己的努力去迎接挑战。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
最后,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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