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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区、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我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始终坚持“有件必备”的原则,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主动督促提醒相关部门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报送备案,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公布后及时报备。2024年,我县共接收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主要涉及占用农村耕地、转移就业、“两违”整治、预算管理办法等方面;经排查,“一委两院”今年以来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报备情况来看,制定机关能够履行报备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基本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
全力推进“有备必审”,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对于接收到的每一件备案文件,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专门委员会间的协同作用,对文件的合法性、合宪性、适当性进行严格把关。经审查,两份规范性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内容方面同上级或者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不相抵触,未超越法定权限。但我们也发现,一份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超出法定权限,对此问题经与制定部门沟通协调,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对超越权限部分已进行修改完善。一份备案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已向政府部门做了相关说明;同时,对于规范性文件表述方面还有待改善的问题,也已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修改建议,真正落实“有错必纠”原则。
二、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刻领会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由常委会副主任主要负责,法制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同时,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有力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有效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专业培训。坚持以提升业务能力为目标,组织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区市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参加区市两级人大开展的备案审查业务培训2次,同时,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具体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备案审查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审查标准,提升审查能力水平,有力确保我县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沟通协调。推动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反馈、存档等工作流程逐步实现程序化和规范化,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时限要求,注重与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避免出现迟报、漏报现象。同时,在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请教,与兄弟县区人大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探讨行之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方法,有力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严肃审查程序。坚持有效利用自治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县域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按照备案审查规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接收、形式审查、初步审查、联合审查、归档等操作,期间由法制委员会牵头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审查,需要联合审查的文件分送各专委会进行联合审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了解文件制定的背景和目的,对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交换意见,督促其修改或废止,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方努力,我县备案审查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取得了些许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一是部分单位及具体工作人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文件报备的积极性不高,对需要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的文件,往往是人大主动要求的多,各职能部门主动报送的少,各类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仍处于不催不报、滞后报送的阶段。二是备案审查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缺乏备案制度的有效程序规则,导致备案主体的权限、责任、处理、时效等重要监督内容不够明确,对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存在一定影响。三是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具体由法制委员会负责,目前法制委员会只有两名工作人员,且其他工作委员会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由于人员和精力有限,而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较强,导致审查工作程序性审查多,专业性规范性审查有待增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以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为重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宣传解读,通过宣传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等方式,引导业务部门深刻领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进而提高报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及时、完整报备。
(二)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主动学习研究中央、区、市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规定,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权限义务、程序方式、时限要求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备案审查工作环节,明晰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努力形成有效的备案审查程序规则,为切实提高我县备案审查质量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备案审查专业化科学化。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人员力量,加强各委各业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逐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司法部门和律师团队,积极探索引入专业力量,有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保障我县备案审查工作依法依规落实落地。
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县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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