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

民生   2024-09-14 21:13   西藏  



社区矫正法

普法宣传


社区矫正

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草案)》报送国务院,至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实施,正不断走向规范和完善。在《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下面让我们带你了解一下这部法律。



【社区矫正对象的种类】




01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02

宣告缓刑的罪犯
03

假释的罪犯
04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务】
0


社区矫正对象应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具体包括:

01

及时报到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02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1)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

(4)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


01

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02

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03

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获得法律援助。

04

社区矫正对象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有关机关申诉、控告和检举。


【社区矫正主体篇】



01

社区矫正委员会

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02

司法行政部门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03

社区矫正机构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

04

司法所

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05

人民法院

社区矫正的决定机关,也是对提请撤缓、撤假、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以及减刑建议作出裁定或决定的机关。

06

人民检察院

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关。

07

公安机关

社区矫正的决定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协助处置和配合协助查找;被裁定或者决定收监的社区矫正对象逃跑的,公安机关负责追捕;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社区矫正对象有被依法决定拘留、强制隔离戒毒、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限制人身自由情形的,及时通知社区矫正机构。

08

监狱

对在交付执行后的罪犯,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移送交接。


【社区矫正的其他参与者】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


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为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



有关人民团体


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



01

社区矫正的接收

02

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

03

 社区矫正的教育帮扶

04

社区矫正的解除和终止


【未成年的特别规定】



01
制定针对性矫正措施


02
 分别矫正


03
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04
身份保密


05
信息保密


06
配合完成义务教育


07
协助就业


08
不受歧视


【社区矫正对象】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具有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殴打、威胁、侮辱、骚扰、报复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便利索取、收受贿赂的;

(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体罚、虐待社区矫正对象,或者违反法律规定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的;

(四)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的;

(五)对依法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来源:颍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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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多      加

初审:胡 新 梅

编辑:邢 旭 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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