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近期,姜堰区住建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履职行为可视化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全面落实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向项目延伸、向施工一线延伸。
人员全参与。《通知》从履职主体、履职行为影像资料 、履职行为台账资料等三个方面规范了人员履职行为,对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提出了要求,对各自分工及职责进一步确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全员参与,全员履职尽责。
检查全覆盖。从安全员、监理每日巡查,到项目部周检、公司月检建筑施工安全,《通知》都进行了规范,要求全面开展施工现场隐患问题排查,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三定原则,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过程全留痕。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通知》要求巡查过程应保证所记录的视频,能体现施工现场关键部位、节点、施工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记录内容与书面记录相互印证。同时,要求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视频影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影像资料记录与留存,便于检索查询。视频影像应保证清晰连续、画面完整、时间记录准确、留档期限2个月起,不得篡改影像资料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
下一步,姜堰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将履职行为可视化管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通知》要求执行,且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问题突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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