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发布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本项目仅改变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炉物质,变更后入炉焚烧物质为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对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掺烧处理,实现一般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及资源化处理,不改变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内容、焚烧规模,不新增生产工序及生产设备,不新增工作人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变更项目。
公示如下:
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建设的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及建设。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大方县安乐乡尚寨村、偏坡村,占地面积约60368m2(约90.54亩),处理能力为:日焚烧生活垃圾500t(其中掺烧污泥50t),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6.65万t(其中掺烧污泥1.665万t)。本项目仅改变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炉物质,变更后入炉焚烧物质为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对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掺烧处理,实现一般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及资源化处理,不改变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内容、焚烧规模,不新增生产工序及生产设备,不新增工作人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变更项目。环境保护情况: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自开工建设运行至今环境保护较好,未受到任何单位、个人的环境影响投诉。单位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城北社区黔西北花园小区大方中心21号楼二楼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创基路500号9号楼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接:https://pan.baidu.com/s/1gYc-TEoGc-5Xd4PpjrlJLg,提取码:r4db。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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