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以旧换新丨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详解(一)

文化   2024-11-13 15:45   新疆  




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详解(车辆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篇)

     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应为同一个人,其报废的乘用车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新品补贴标准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0000元。

(二)新购车辆为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000元。


补贴申领方式

消费者通过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申报。


活动时限

2024年4月24日-12月31日


拜城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企业名单




车辆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自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持有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在参与活动的重点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享受一次补贴。

 汽车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的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7人的载客汽车,属于《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车”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7人的载客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阿克苏地区购买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7人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新车,取得有效的新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新品补贴标准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

 (二)新购车辆为燃油汽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000元。


补贴申领方式

进入云闪付—以旧换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汽车置换更新—立即申请—2024年阿克苏地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可以看到活动规则、数据统计等信息,点击2024年阿克苏地区新能源车置换更新补贴/燃油车置换更新补贴,进行填报。


活动时限

2024年7月25日-12月31日


拜城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企业名单

本文来源:拜城县商务科技工信局


编辑/姚同苏
审核/汤艳利

终审/管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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