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有效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根据《白水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白政发[2024]04号)、《白水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白政办发[2024]26号)等相关规定,目前我县第四批收费路段已具备运营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1、2024年11月9日至11月10 日试运行(不收费),11月11日开始正式实施。
二、收费标准
二类区:
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沿石以下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每车位收费1元,之后每30分钟收费0.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三、第四批收费路段
二类区:雷公路(兴业路一站南路)路南车位数91个,路北车位数81个。杜康街(彭衙路-人民路)路南车位数33 个,杜康街(仓颉路-兴业路)路南车位数46个,路北车位数45个。仓颉路(杜康街-果香大道)路东车位数82个,路西车位数67个。晚上20:00-次日8:00不收费。
四、缴费方式
1、扫码支付:车主将车停到泊位后,收费管理员使用POS机拍照取证,同时生成二维码小票贴于风挡玻璃上,当车主准备离开泊位时,扫描车前风挡小票下方二维码,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直接支付。
2、白水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支付:车主关注白水智慧停车微信小程序,注册绑定车辆,在准备离开时,进入公众号支付停车费。
特此公告!
白水县公共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便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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