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 聘 条 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五)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含)(招聘岗位备注栏),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日期;
(六)学历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与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面颈部纹身和其他部位纹身严格按标准执行,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不符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 聘 岗 位
三、相 关 待 遇
(一)工作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法制审核协办员、文秘兼业务协办员实行8小时机关上下班工作制。
(二)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缴纳或计提,实行统一工薪结构。法制审核协办员、文秘兼业务协办员薪资待遇按照消防文员标准施行。
(三)休假
参照《海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修订版)》执行。
(四)被装
每人每年按标准发放所需被装。
四、招 聘 程 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现场报名: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队务督察科(天涯区凤凰路133号,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②网络报名:
739725097@qq.com。
4.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2)1张一寸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在一面A4纸上);
(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6)驾驶证、退伍证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无则不报);
(7)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8)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应聘人数等情况讨论决定是否保留、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
(三)心理测试
开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业务能力测试。
(四)业务能力测试
(五)资格复审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招录。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按面试成绩40%换算+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
(八)体格检查
(九)政治审核
五、公 示 录 用
(一)公示
综合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10%的人数分类确定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因拟录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空缺名额可在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 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在计划指标内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用确定录用名单。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择优递补。
(三)岗前培训
总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工作方案另发,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合同聘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联 系 方 式
咨询电话:0898-88956207(仅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七、特 别 提 示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4.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GWAoGJNvlftaMMT2JLhVQ?pwd=1119
提取码:1119
▌制作:三亚消防全媒体中心
▌美编:陈灵玥
▌编辑:崔传雷
▌校对:文 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