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洞发现枪支
意外收获便私藏家中
殊不知,该行为已触犯法律!
近日,蕉城公安查获
非法持有枪支案2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01
02
警方提醒
私自持有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
如私自持有枪支弹药的
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
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
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撰稿:陈丽华、吴婷
编辑:吴婷
审核:范宇羽
审批:吴际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