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最新召回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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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电动汽车
日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一、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的部分国产Model 3和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776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软件策略的原因,导致在某些情况下车辆启动后无法立即显示已监测到的胎压监测系统故障,存在安全隐患。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将通过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软件,对于无法通过OTA技术升级的车辆,将通过特斯拉服务中心联系相关用户实施召回,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odel S、Model X电动汽车,共计6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工艺的原因,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囊袋织物在组装过程中可能出现损坏。极端情况下,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在碰撞事故中被触发展开时,气囊囊袋可能撕裂,无法按照设计要求发挥保护作用,增加驾驶员受伤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安排召回维修事宜。用户可通过手机和固定电话,拨打特斯拉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707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广汽传祺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2022款GS8汽车
日前,广汽传祺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召回2021年9月4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22款GS8汽车,共计74422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混合动力汽车
日前,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大切诺基汽车
日前,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部分配备3.0升柴油发动机的进口大切诺基汽车,共计2040辆。具体如下: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GL1800型摩托车
日前,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委托本田摩托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召回2018年10月18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8-2021年款GL1800型摩托车,共计1519辆。
曼恩商用车辆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牵引车及进口底盘
日前,曼恩商用车辆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2月11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牵引车及进口底盘,共计418辆。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监制:靳淑敏 责编:王 芳
编辑:马丽红 校审:陈番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