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守护道孚县的安全与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县全域范围内除县政府指定部门点位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所有乡镇、村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均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年持续禁止在上述区域内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三、一旦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相关部门将没收非法商品和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燃放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并罚款,构成违法的给予治安处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让我们共同守护道孚的蓝天与安全,文明过节。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道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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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丨中共道孚县委宣传部
道孚县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丨志措拉姆
一审一校丨志措拉姆
二审二校丨黄 兴
三审三校丨胡英强
审定发布丨杨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