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敏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先后担任某医院副院长、院长、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9年至2024年间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药品供应、耗材采购、设备采购以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现金及财物共计119万余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公诉人举证的事实,还原了被告人王某某是如何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经销商的“围猎”“腐蚀”中,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线、跨越法律红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让在场的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法犯罪所付出的惨痛代价。
县纪委监委和县人民医院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科室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案件将择期宣判。
“当我看到曾经的同事在法庭上悔不当初,我的内心深受警醒。作为医者,我将以此为鉴,坚守职业操守,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树立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医德医风。”一名旁听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额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杰表示,该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民生利益的医疗系统腐败案件,推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学,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红线”意识。
来源 /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