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AB类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换证的公告

政务   2024-12-27 23:30   新疆  


投稿邮箱:245553737@qq.com





遵守交通规则

!

做好文明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63号)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规定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AB类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换证的,请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备注: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未能完成满分学习教育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对于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的持AB类驾驶证的重点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3.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重点驾驶人不能驾驶机动车;

4.因个人原因办理延期审验、换领驾驶证业务的重点驾驶人,延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附件:隐患驾驶人明细清单

阿图什市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明细(88人)(1).xls
阿图什市重点驾驶人逾期未换证、临界换证驾驶人信息464人(1).xls

阿图什市车管所咨询电话:0908-4220907








来源丨车辆管理所

编辑丨马   艳

初审丨田   野

复审丨满延跃

签发丨胡   杰




阿图什警讯
阿图什市公安局官方公众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增强警民沟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