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以案说险”系列——关于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提示

政务   2024-11-05 10:08   上海  



案例:近日,王女士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一名自称为“中间代理人”的胡某主动与其联系,告知可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仅需300元手续费即可在投保当日收到电子保单。胡某承诺提供免费理赔咨询等多项增值服务,并将以往客户的聊天截图整理发给王女士,逐步取得王女士的信任。然而,在王女士支付费用后,保单却迟迟未出,且胡某也突然失联,万分焦急的王女士遂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保险公司了解详情后,指导王女士通过正规渠道成功购买车险并出单,同时指导王女士报警。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提示您,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注意以下三点:

一、警惕非法代理陷阱,核实身份是关键

《保险法》明确规定,从事保险代理或经纪业务必须获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应许可证。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代理服务时,务必要求中介机构出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保险代理或经纪业务许可证,或自行通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验证其保险代理资质。切勿轻信口头承诺,确保代理方的身份与资质真实可靠。

二、审慎确认支付对象,保障资金安全

消费者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时,应通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的官网、官方APP等渠道购买,并在付款前仔细核对收款方信息。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查询,避免将资金误转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切勿轻信非正规的网络链接,切实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多渠道化解纠纷

当发生保险纠纷时,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权,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理性解决消费争议。如发现财产、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本文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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