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公告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 危险废物 网络公开竞价销售

企业   2024-11-11 16:43   辽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定于2024年11月14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dllg56.com)进行废矿物油(废浮油含水)等3项危险废物的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一)鞍山钢铁本部销售资源(1项)

(二)鞍山钢铁鲅鱼圈销售资源(2项)

注:1、销售价格信息:本次销售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

2、数量情况: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销售周期内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3、质量情况: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品质以现场实物为准,因它们为废旧物资,且在销售周期内陆续产生,物权单位不做质量保证,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各竞价客户可在竞价截止日期前进行现场实物检测看货,如客户不看货参加竞标,视为默认此货物质量,中标后无条件全部提货,进厂看货所需费用由竞价单位自理。

4、结算依据:以鞍钢股份质检计量中心及鲅鱼圈分公司出具的《汽车衡计量单》的计量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销售模式:按项出售。

6、销售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025年4月30日。

7、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4年11月13日11:00时报名截止;公告日-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日8:00-15:00,节假日除外)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依据自愿报名情况组织看样。

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4日13:30-14:30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废浮油含水及废滤芯(含油)

1、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属于计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再生资源,根据辽宁省环保厅规定,竞价客户必须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满足危险废物代码要求的、辽宁省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相关附页。

2、竞价客户必须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与竞价单位不同,则需提供两者之间签订的运输协议。

3、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4、拒绝2024年11月-2025年4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购买方参与竞拍。

(二)废酸泥

1、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2、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900-349-34类),拒绝2024年11月-2025年4月换证单位参与本次竞拍。

3、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

4、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应遵循就近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鉴省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如省外单位参加竞价,应出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证明,且乙方负责全权办理跨省转移计划。

5、乙方需委派人员在甲方场地对货物进行装车,乙方需使用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过程有防雨、防渗漏措施,避免物料流失,乙方对整个运输过程负责。

竞买人须于2024年11月13日11:00前提供上述资质材料,由电商平台负责收集并提交由相关方组织审核。(材料提交途径: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8号德邻陆港2楼或将扫描原件发至电子邮箱:delinzhilian@163.com(注明公司名称)

四、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向电商平台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按项收取,具体见表格。(交款日期:至2024年11月13日11:0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30205512000005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平安银行联行号:307222003818)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8%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

3、销售价格为现款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不收取承兑汇票。

4、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视货值另行确定),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5、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价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五、其它相关要求

1、竞价成功客户自接到竞价成功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竞价成功的单位若无故未签订合同的,中心将视其为恶意扰乱竞价秩序,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2、竞价成功客户需按照成交总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计算金额不足5万元的,需按5万元交纳。竞价成功客户在交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本次合同的货款后,方可签订正式购销合同。若竞价成功客户未履行合同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单方面放弃合同,中心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3、物权单位负责与竞价成功客户签订保产协议、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物权单位可提供机具,协助竞价成功客户提货。

4、竞价成功客户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价成功客户承担。

5、竞价成功客户必须在物权单位指定的提货现场提货。竞价成功客户在现场提货时,要有专人负责保产各项工作,必须按照中心和物权单位的安排及时提货(如无特殊情况,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货)。若无故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考核其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若其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考核,则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6、竞价成功客户在鞍钢厂区内装卸车、提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鞍钢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协议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由竞价成功客户负责,鞍钢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成功客户要严格执行鞍钢保卫部物资持出的有关规定,参与竞价的客户车辆要严格按照鞍钢进入厂区规定环保排放标准执行(参与竞价前与保卫部门联系,车辆是否符合环保等标准要求,包括参与鲅鱼圈分公司的客户)。否则竞价成功车辆达不到标准,导致合同没有执行考核其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7、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侯鹏贺 15040661048

资源储运中心:邵连富 0412-6754589、1332422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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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全新技术手段,打造集期货销售、现货销售、物流仓储、加工配送、采购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型钢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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