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一部门发布假期价格行为、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政务   2024-09-30 23:33   福建  


十一”假期将至,

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假期价格行为、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关于规范国庆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国庆长假将至,为规范长假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放心消费环境,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国庆期间价格行为作如下提示:

  一、自觉遵守法律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恪守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

  (一)宾馆住宿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及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二)旅游景区景点。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经营者要做好收费公示,认真执行政府定价,合理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景区内交通工具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景区运营管理单位应与景区内超市、商铺等经营者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确定景区内满足游客基本饮水、用餐等需求的商品价格。

  (三)停车服务场所。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属于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不得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免收优惠政策。

  (四)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民生商品行业。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商贸活动场所。各商超、农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强化行业自律

  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经提醒倡议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另外,漳州市发改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也针对规范旅游价格行为发布倡议书。详情请戳:关于规范国庆期间旅游价格行为的倡议书


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国庆假期将至,餐饮消费即将迎来高峰。为了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国庆假期,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广大消费者作出食品安全提示,全力保障国庆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以及从事网络订餐、承接婚宴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

  一是严把采购关。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禁止进口的以及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二是严把制作关。强化人员健康管理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保证食物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三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优化菜单设计,提供“小份菜”“半份菜”,不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四是鼓励信息公开。鼓励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预制菜)、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

  广大消费者在聚餐、出行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外出就餐要选择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选择正规外卖平台并提前确认其经营资质。
  二是就餐时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谨慎选择冷加工食品、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三是提倡节俭文明过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需点餐,餐后打包;使用公勺公筷,鼓励聚餐分餐,共同营造绿色健康、文明消费的良好节日氛围。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国庆假期消费提示

2024年国庆节将至,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科学、理性、绿色消费,注重消费安全,共同营造放心消费、安心旅游、舒心过节的节日消费氛围。

一、理性消费,防范促销陷阱
  面对商家“打折优惠、买一送一、清仓甩卖、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切勿贪图便宜冲动购买,要保持冷静理性消费,购买时要认真查看商品外包装是否清晰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等必要信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标识标注不全、不规范的商品。

  二、慎重签约,合理安排出行

  选择旅行团出游,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前,要认真仔细查看合同中有无“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改期、改线不做任何赔偿”“不承担人身、财产损害责任”“退团一律不退费”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旅行社责任不公平条款,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合同不要签订。

  三、安全用餐,杜绝餐饮浪费

  在外就餐时,应注意查看就餐场所的卫生条件,注意餐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设定就餐限制条件等。点菜时要适量,防止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餐后结账时,要仔细核对账单,确认无误后付款。订购外卖时,应尽量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口碑好,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订餐。

  四、留存凭证,依法有效维权

  购买商品时,无论是线上交易还是线下购买,要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小票或者电子交易单据等有效凭证并妥善保存。产生消费纠纷时,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陈锦魁
校对:汤菁菁
审核:林艺英 李江涛
监制:林毓睿

  投稿邮箱:dsxwwcn@163.com



如果你看了,请让我知道


东山融媒
东山融媒立足宣传东山、展示东山、服务东山,由中共东山县委主办,东山县委宣传部主管,东山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