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将至,
为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假期价格行为、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一、自觉遵守法律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恪守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
(一)宾馆住宿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及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二)旅游景区景点。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经营者要做好收费公示,认真执行政府定价,合理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景区内交通工具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景区运营管理单位应与景区内超市、商铺等经营者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确定景区内满足游客基本饮水、用餐等需求的商品价格。
(三)停车服务场所。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属于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不得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免收优惠政策。
(四)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民生商品行业。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商贸活动场所。各商超、农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强化行业自律
温馨提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经提醒倡议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漳州市发改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也针对规范旅游价格行为发布倡议书。详情请戳:关于规范国庆期间旅游价格行为的倡议书
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以及从事网络订餐、承接婚宴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
四是鼓励信息公开。鼓励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预制菜)、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
三是提倡节俭文明过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需点餐,餐后打包;使用公勺公筷,鼓励聚餐分餐,共同营造绿色健康、文明消费的良好节日氛围。
国庆假期消费提示
2024年国庆节将至,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科学、理性、绿色消费,注重消费安全,共同营造放心消费、安心旅游、舒心过节的节日消费氛围。
二、慎重签约,合理安排出行
三、安全用餐,杜绝餐饮浪费
四、留存凭证,依法有效维权
购买商品时,无论是线上交易还是线下购买,要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小票或者电子交易单据等有效凭证并妥善保存。产生消费纠纷时,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稿邮箱:dsxww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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