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丝滑”超车,结果撞了丨平安春运

政务   2025-01-23 17:35   云南  

超车、变道

是行车中的常见操作

倘若驾驶人忽视安全任意超车

强行超车或超车不当

那么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1月15日中午12点55分许,胡某驾驶云M1***X号小型轿车,由保山市隆阳区辛街方向往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左官屯至飞机场200米处时,车辆在超车时与前方由郑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郑某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调取了胡某驾驶的云M1***X号小型轿车行驶记录仪,发现胡某一路驶来相当“丝滑”见车就超,交通事故也就发生在超车的过程中,正在超越的过程中意识到前车左转弯时完全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事故现场甚至连车辆的制动痕迹都没有留下。该事故中,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保山交警提示


在驾驶过程中,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开得快不是真英雄,开得安全才是硬道理。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安全驾驶,欲速则不达”,这不仅是一句警示语,更是对驾驶人的一种提醒和要求!在驾驶过程中追求速度往往会带来安全隐患,反而无法达到预期的快速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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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隆阳交警大队 郑铭、王艳红、杨海楠
编辑:普亚达
二审:魏鹤媛
终审:谢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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