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公开通报四起违典型问题

文摘   2025-01-12 22:16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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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2日,沧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官方渠道公开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四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彰显了沧州市坚决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通报显示,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局长张洪豪在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时,违反了相关规定,采取了分批宴请的方式大操大办,婚宴桌数远远超出了规定的标准。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张洪豪于2024年5月22日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东光县龙王李镇耿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金刚在安装光伏过程中,违规收取了光伏业务员给予的好处费,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集体利益,也破坏了党风政风。2024年6月20日,李金刚因此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南皮县乌马营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吴娜娜则因公车私用问题被查处。2024年11月,吴娜娜驾驶公车到南皮县城取单位邮件后,私自驾车到学校接孩子,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8日,吴娜娜受到了政务记过处分。

另一案例中,任丘市议论堡镇原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刘亚辉在春节期间,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这一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2024年11月21日,刘亚辉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此次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沧州市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工作,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同时,沧州市纪委监委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推动沧州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望海司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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