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无障碍停车位对我们残疾人来说真是太方便了,解决了出行的大难题……”10月27日,利通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辖区一停车场对前期办理的公共停车场无障碍车位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正在停车的赵先生向检察官说。
这一转变,还要从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履职说起。
近期,该院检察官对辖区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中发现辖区部分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健全、不规范、管护不到位、未依法减免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费用等问题。经实地调查取证后,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两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一方面对未进行残疾人专用车减免停车费的停车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停车场未规范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对辖区48家公共停车场开展系统性排查,对发现部分停车场存在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布局不合理、维护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减免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费用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回头看”过程中,检察官欣喜地看到,无障碍停车位相关情况不仅得到了整改,切实保障残疾人停车需求及权益。
来源:宁夏法治报
编辑:尤梦泽 审核:薛瑞靖 签发: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