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文摘
2024-10-17 16:59
山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结合聊城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全市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将适时开展增雨防雹作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公告如下: 一、 作业时段:聊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午至夜间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具体时间视空域和天气条件而 定)。 三、作业地点及影响范围:东昌府区( 大曲),阳谷( 西湖、 十五里园、范海、张秋),莘县(朝城、莘亭、大王寨、董杜庄、 莘县气象局),茌平(菜屯、贾寨、冯屯、韩屯、博平、杜郎口、 乐平),东阿(刘集),冠县( 甘官屯、贾镇、斜店、北馆陶), 高唐(梁村、姜店、固河、琉璃寺、赵寨子、三十里铺、尹集、清 平),临清(八岔路、松林、老赵庄、头闸口 )。 作业安全影响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 10 公里内的行政区 域。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 2、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拾取,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 以便妥善处置。 3、对违反公告内容,拾取后因自行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引 起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