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政策
门诊慢特病即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在该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请认定门诊慢特病;在市域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的,提交诊断证明原件、近两年的病历复印件、检查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等,填写《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医嘱及诊疗计划由主治医师填写,加盖医师和医院公章,报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进行初审,对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报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认定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认定长期有效,如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需填报变更表进行变更,不再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变更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后生效。
门诊慢特病认定参保患者,在市内各医院购药的,可在医院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报,参保患者仅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市域外购药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如果就诊医院开通直报业务,出院时“一站式”即时结报;未开通直报业务或未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持相关资料回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Ⅰ类疾病中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年度内最高可报销6万元,其他疾病最高可报销2万元;Ⅱ类疾病中苯丙酮尿症儿童最高可报销1.4万元,其他疾病 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万元;Ⅲ类一年内最多可报销3千元;Ⅳ类疾病一年内最多可报销2千元。
我市急诊费用的报销情形和报销政策
(2)门诊急诊急救未住院的。参保人员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在门诊急诊急救未住院的,该次发生的急诊费用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门诊待遇政策报销。
(3)门诊急诊急救死亡的。参保人员在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在门诊急诊急救无效死亡的,该次发生的急诊费用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政策报销,不设起付线。
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