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税收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发布会图文实录

政务   2024-11-12 18:13   西藏  

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税收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平措,政策法规处处长甘夏雨,纳税服务处处长才丹康健,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次仁等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 旺青罗布

旺青罗布: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平措,政策法规处处长甘夏雨,纳税服务处处长才丹康健,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次仁等出席发布会,请他们围绕“税收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介绍前三季度我区税收数据显示经济运行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下面,请扎西平措副局长作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平措

扎西平措: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是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平措。今天,我们将围绕税收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今年以来,西藏税务系统坚决贯彻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认真履行税务部门职责,一体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着力打造效能税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积极服务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数据是重要的经济数据,可以直观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继续延续增长态势,累计购、销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2.9%、3.1%,发展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市场活力稳步增强。前三季度,企业累计购、销开票户数分别为10.95万户、 13.04万户,分别同比增长10.5%、 25.8%。全区新增登记户数3.37万户,同比增长8.7%。 

二是消费市场持续发力。前三季度,全区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实现1066.08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较上半年增加5.7个百分点。在自治区多项提振消费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全区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同比分别增长0.3%和3.5%。

三是文旅产业稳中有升。前三季度,全区文旅及相关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5.59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旅游及相关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9.17亿元, 同比增长3.7%;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6.42亿元,同比增长3.2%。 

四是工业经济稳健运行。工业销售收入实现565.32亿元, 同比增长10.4%。其中,采矿业实现销售收入236.44亿元, 同比增长24.1%。电热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实现销售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6.2%。

五是固定资产投资依然强劲。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的行业实现购进额1695.81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建筑业购进金额1024.75亿元,同比增长16.7%;设备机械购进金额496.08亿元,同比增长19.6%;房产购进金额174.98亿元,同比增长64.5%。

今年以来,西藏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优化升级“政策找人”工作机制,确保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扎实落地。提升税费服务水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落实一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持续建立健全以动态“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守法经营企业避免打扰,对涉税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有力维护西藏经济税收秩序。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对口援藏3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涉税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各项税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好提升服务高原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谢谢!

答记者问

新华社西藏分社记者提问

新华社西藏分社记者:请详细介绍一下西藏税务部门在保障税费政策落实到位上都有哪些亮点举措?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甘夏雨 

甘夏雨谢谢您的提问。西藏税务部门胸怀“两个大局”,站在服务“国之大者”的高度,科学高效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高效落实体系。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的有效执行,全区区、市、县三级税务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在全区高效、精准落实,为企业减负增效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是推行“清单”管理,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围绕税费政策落实的核心任务,税务部门精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我们梳理形成了《西藏自治区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和2023年以来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这份政策清单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分类归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速查找和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为政策落实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前三季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0亿元,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添动能。
三是强化“政策找人”,实现精准推送。税务部门积极构建与乡村振兴、退役军人等外部部门的数据交互机制,及时获取并更新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名单,实现与外部门信息无缝对接,并依托大数据技术,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从而优化并推出个性化的精准推送策略。这一创新举措实现了惠企利民税费政策的精准直达,确保了政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覆盖。通过“政策找人”的方式,已帮助数千家企业及时享受到税费优惠,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政策效果。前三季度,累计推送1241条精准任务,受惠纳税人缴费人达440.58万户次。
四是拓宽问题反馈渠道,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建立了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通过12366税费服务热线、局长热线、基层直联点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咨询、征管服务需求以及投诉举报等信息,通过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专业团队快速响应、跨部门协作以及定期回访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税务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还显著提高了群众对税务工作的满意度。近期,通过这些渠道收集并解决了大量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问题,赢得了广泛好评。

中国新闻社西藏分社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西藏分社记者:请税务部门在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才丹康健

才丹康健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西藏税务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线下“最多跑一次”、线上“一次不用跑”、“跨区域通办”等服务模式,通过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实体区域再造、协作模式再造,探索构建线上“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税服务新体系,助力打造效能税务。

一是拓展“跨区域通办”服务新模式。在不改变执法主体、不改变税务人员权限、不改变业务办理流程的前提下,借助征纳互动平台,实现涉税事项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纳税人异地办税便利度大幅度提升。
二是提升部门协同化服务。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换为融资信用,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前三季度,全区中小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银行贷款17.12亿元。
三是以“诉”提“效”精准提升服务质效。在全区建成86家“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分局,抓好矛盾的源头治理,形成善于“治未病”、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机制;以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堵点、难点为出发点,积极收集、分析、响应合理诉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税费服务诉求联席机制,形成集成化、链条化、流程化的诉求管理模式,各种渠道共解决诉求2.81万条。

下一步,我们还将建立健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在税务领域的服务半径,聚力提升税费服务效能,为优化自治区营商环境、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西藏日报社记者提问

西藏日报社记者:西藏税务部门是如何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优惠政策的?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 次仁

次仁谢谢您的提问。西藏税务部门持续落实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精准落实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调整前后相关车购税优惠政策系统升级维护、测试等工作,有序推进衔接车辆购置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进度。前三季度,共计对50317辆车征(免)税,同比增长2.6%,征收车辆购置税7.08亿元,同比增长3.5%。符合车购税减免7595辆车,共计减免车辆购置税1.37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6341辆,同比增长56.68%,减免1.05亿元,占比76.64%,占所有车辆12.61%。具体措施:

一是宣传措施到位。为有序推进节能减排,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循序渐进出台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促进新能源汽车业态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更新老百姓节能减排的汽车消费理念、增强了接受新兴科技创新产品的观念。利用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进行解读,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二是服务措施到位。进一步丰富办税渠道,线上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操作办理缴税;线下增加车辆购置税办理网点,在拉萨市区除经开区外的所有税务局办税大厅均可以办理缴纳车购税,为广大车主“就近缴税、尽快办税”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进一步降低了办税成本,上牌更加便捷。谢谢!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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