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提升行动倡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通行秩序,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伊金霍洛旗交警向您发出如下倡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文明礼让出行。
一、行人
(一)行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二)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要按照行人交通信号指挥通行,不横穿马路、不跨越隔离护栏。
二、非机动车
(一)非机动车要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右行驶;通过路口时做到停车不越线,不闯信号灯。
(二)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不抢行猛拐,不逆向行驶;转弯时要提前伸手示意,注意避让。
(三)非机动车在停车线内停放、朝向一致、摆放整齐,做到有序出行。
三、机动车
(一)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要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距离。
(二)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
(四)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五)机动车按位规范停车,路边临时停车时,不得超时停放;遇交通拥堵时迅速驶离,做到畅通出行。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车让车,让出一份宽容,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让我们与文明同行,与平安相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参与交通的点滴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文明交通,需要人人参与,伊金霍洛交警愿平安、幸福与您常相伴!
来 源 | 伊金霍洛旗交管大队
编 辑 | 王彦蓉